88读书>军事历史>大明铁卫>第一百六十二章 天津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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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所称海道是明朝主管海防的文官,属于监察系统,全称是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隶属于各省的按察使司,是国家监察系统和海防体系中,省级主管海防的按察“外台”长官,简称巡视副使或者海道。需要说明的是,当时朝廷只在浙江、福建、广东常设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在登州、青州、莱州设立过分巡道,笔者并未查到在天津设立过专门的海道副使或者分巡道的资料,文中出现天津海道只是为了情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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