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都市现代>荒海有龙女>431.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六)
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yù_wàng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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