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仙侠修真>反转修真时代>第122章 驱尸大法

石光的秘柜,看似非常保险,但是对于常乐来说,那只是小菜一碟,他很轻易的,就将秘密柜给打开了。

里面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就只有一本《驱尸大法》。

常乐用智能化腕表,将所有内容全部扫描,然后又将这本《驱尸大法》放回了原处,关好柜子,离开了这里。

常乐并没有,在“狂购”超市多做停留,而是选择悄无声息地,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常乐将《驱尸大法》调出来,开始研究。

这部功法,虽然有残缺,但却应该是【天尸宗】的基础功法,而且出实效很快,否则的话,左使不会用其来,吸引石光。

所谓“驱尸”,就是可以驱动尸体,行走,作战,听令行事的法术,属于天尸宗的一种基础功法,

修炼驱尸,必须要修炼者,先寻得数具,或者十多具合适的尸体,将尸体串成一串,令其尾随于身后,带领死尸穿过荒凉崎岖的野地,回到宗门,或是自己修炼之所。

这一路上,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只由修炼者一个人,不得使用照明灯具,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额上压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据说在大夏未立之前,修真世界战火横飞,有两大势力交战,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战斗结束后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一方统帅认为,不能丢下战死者不管,但是人手又不够,于是以法术制成“引路符”,将尸体引走。

其实常乐在上一世,翻阅这个资料时,还同时看到过,一个与这件事情相关,有些意思的另一件事。

据说在使用“引路符”,离开战场时,另一方的追兵杀来了,于是这一方的统师与军师,联手作法引来大雾,将敌人困住,才得以顺利撤离。

因为最后所用的御敌之法,是一种“雾术”,但是“雾”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

这就是“巫术”之来历!

而且,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

其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引路符”。

至于在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统帅,左边那个代表军师,意思是要两个大能联合起来,才能施展巫术。

又因为困住追兵后,将士们生还有望,喜极而欢呼“大雾!大雾!大雾!”因为声音原因,后来把这种,可施行大型“雾术”的大能,都称为“大巫”!

虽然这只不过是一家之言,但关于“巫术”和“大巫”的这个故事,还是蛮有意思的,因此常乐记忆深刻。

《驱尸大法》中,对于尸体,有着一些要求,并不是所有尸体,都可供驱使的。

其中就有“三忌三喜”之说。

凡被砍头的,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尸体,可供驱使。

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返回故里,先予结恩,后驱其为己战斗。

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驱使。

病死的其魂魄,已往另一神秘所在而去,法术不能够,把他们的魂魄,从那里召回来。

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影响到旧魂灵的行止,会触动大道法则,对于施法之人大不利。

至于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绝对不可驱为己用。

驱尸之术形成了一个流派之后,原本只驱赶死在战场上的尸体,但是发展到后来,大夏建立,那些被大夏官府杀死的人,其家属亲友,也会因故托人驱尸归乡。

这是因为,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则因为路途遥远,通花费巨大。

要知道大夏堪称人间仙庭,有“小天庭”之说,往往可在数十万里之外,捉拿敌人至大夏都城“通天城”,而且处决时,整个大夏的死囚,都会集中于通天城,在“斩妖台”集体行刑,以震摄万方,彰显大夏天威。

而请人驱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行善人,都会凑一些钱财,给他们请来的驱尸人。

一般驱尸人在施法时,或穿青衣或穿红衣,这是因为,传说统帅着红衣,而军师着青衣,为了表示尊重这二位。

买好一应物品后,行刑当天,驱尸人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到了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到监斩官离开法场,驱尸人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驱尸人将辰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

这每处都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在这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再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且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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