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一抬头,就看见左前方的一棵大树上,有一根横出的大枝丫,上面坐着一个小孩,正满脸戏谑之色的盯着自己。

夜里山风比较大,吹起那个小孩的卷发,露出一双又尖又大的耳朵。

李白凝望着小孩橙色的瞳孔,微微一笑:“嗨,我叫李白,你是魔种吧?”

“我有一半人类的血脉!”小孩很气愤,像猴子一样扬了扬拳头。

“哦,那你就是混血儿喽!”

“我不是杂种!”

“小兄弟,你太敏感了。我没说你是杂种,只说你是混血儿而已,虽然这两个词的意思差不多,但我一向比较尊重异类。”

“你才是异类,你全家都是异类!我是高贵的魔族与伟大的人类的爱情结晶,这个世界上潜力最强的混血儿!”

“不管你怎么吹,都改变不了你是异类的事实。接受命运的安排吧,小兄弟,这样你才会更开心一些。就像我一样,明明穷得要死,却还是想过醉生梦死、夜夜笙歌的生活……”

“……混蛋,去死!”

树上的那个小孩,气得浑身发抖,突然一扬手。

嗖!

一把金灿灿的飞轮,从小孩的手中飞出,滴溜溜旋转,卷起一股劲风,杀向李白。

当!

李白淡淡一笑,轻轻一扬手,用宝剑黏住飞轮。

他的这把宝剑,竟然生出一股强大的吸力,宛如ab胶增强版一般,将小孩投掷过来的飞轮黏得非常牢靠。

“回来!回来!”

小孩不断挥手,脸色涨得通红,召唤了好多次,却始终无法将飞轮收回来。

“小孩,你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将飞轮还给你。”

“……”

“你叫什么名字?”

“……”

“你的家在哪里?”

“……”

“你杀过人类么?”

“……”

“喂,你要是再不回答,我就将这个飞轮毁了,你千万不要以为我是在开玩笑。”李白冷冷一笑,扬了扬宝剑。

“我叫李元芳。”

“李元芳?呦呵,原来你跟我同姓。元芳,你怎么看?”

“我没有家了。”

“没有家?怎么可能。任何人都有家,就算是长期在外漂泊的游子,也有家。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家就在哪里。”

“我杀过人类。”

“为什么?”

“他们杀了我的族人,毁了我的家园!”

“竟然是毁家灭族的仇恨啊,难怪你会杀人类。那么,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没打算,过一天是一天。我就待在山上,水果很多,动物也很多,饿不死我。”

“万一,我是说万一,来了一些很厉害的猎魔人,你怎么办?”

“歌乐山既没有宝藏,又没有很厉害的妖兽,那些猎魔人,应该不会来这里吧。”

“我就是个猎魔人。”李白微微一笑。

“哼,你这个菜鸟!”李元芳冷哼一声,“也就只敢欺负一下我这种善良的小孩。”

“走吧,随我下山去,我请你喝酒,喝个痛快。”

“我不去!山下太危险。”

“辣子鸡、泉水鸡、烧鸡公、酸菜鱼、麻辣鱼、毛血旺、夫妻肺片、灯影牛肉……还有很多好吃的,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心动?”

“我……我只在外面看看。”

“好吧,如你所愿。”

“喂,把我的飞轮还给我。”

“哦,我差点忘了,给你。对了,我叫李白,不叫喂。”

“李白?你的脸可真白,可以去当小白脸啦!据说,长安城里的那些贵妇人,很喜欢你这种奶油小生。”

“元芳,你真的去过长安?”

“很多年以前去过,我还认识了一个叫狄仁杰的猛人,那可真是一个超级恐怖的家伙。对了,还有一个叫武媚娘的少女法师,不知道她现在怎样了。”

“狄仁杰?武媚娘?都是大咖啊!元芳,以后我们要是去长安城,一定要去找你的那两位朋友啊!”李白呵呵笑道。

“元芳,你怎么看?你为什么不说话?”

“不要吵,我现在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

“滚!永远长不大的小屁孩。”

“你才是小屁孩!你全家都是小屁孩!”李元芳怒了,扬了扬拳头,“我是永远都不会去找狄仁杰和武媚娘的,因为……因为他们太恐怖!”

“太恐怖?”李白很疑惑。

长安城中的女帝武则天,断案大师狄仁杰,在眼前这个魔种后裔李元芳的眼里,竟然是“太恐怖”的存在,为什么?

………………

在歌乐镇上的美食一条街,至少有五家酒馆,现在李白就在一家叫做“杯莫停”的酒馆中,靠窗而坐,有滋有味的自斟自饮。

微浊的酒,是农家酿的米酒,价格不贵,却很醇香,入口甘美。

嗯,这家“杯莫停”,是一家很有良心的酒馆啊,以后要常来。

在这个时刻,李白只想唱一首歌,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他是那种想做就做、想唱就唱的人,竟然真的以筷击碗,大声唱了起来。

夜已深,酒馆里只有三个人。

除了李白之外,一个是老板兼厨子,一个也是猎魔人。

那个猎魔人脸色偏黑,皮肤粗糙,脸上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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