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恐怖悬疑>鬼话连篇>第173章 纸人(3)
里突然回响出了一阵水管挤压摩擦怪异的声响,接着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吸进了出水口进入了下水管道,管道在飞速的急转,最后我钻到了另一个浴室的出水口处,我感觉自己就在浴缸的水里漂浮,而浴缸里水摇晃的非常厉害,在水里我看到了一个少女的脸了,少女正是先前在第一志斌家里看过的照片,就是第一志斌的女儿,此时少女整个身体都在水里痛苦的挣扎着,双手往上乱抓着,我探出水面,又看到了一张男人的脸孔,这男人用一双孔武有力的手将少女按在水里,这男人就是杜仲,我听到杜仲在大骂不要再缠着我之类的话,一脸的凶神恶煞,样子十分恐怖。没一会少女在水里不动了,而少女的眼睛大大的鼓着望着我,我突然有种窒息的感觉想要逃离这个浴缸,接着杜仲拔掉了浴缸的塞子,我跟着水流再次被吸进了下水管道里,管道再次的急转,我又来到了另一个房间的浴缸,浴室内弥漫一股呛人的烟味,我扒着浴缸边沿探出了头,我看到了第一志斌的脸,还有一具十分奇怪的神像,神像是用纸做成的,由于常年被烟熏的发黑了。第一志斌在燃烧一张人形的纸人,我依稀看到未烧尽的纸片上有杜仲的名字,接着他又把那个发黑的纸神像丢进了火盆里,人形纸片和纸神像烧在了一起,我看到第一志斌的嘴角扬起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等全部烧成灰后,第一志斌把灰烬全都倒进了浴缸里,然后打开了水龙头冲走灰烬,我再次跟着水流被吸进了管道里,又是管道里一阵黑暗的急速转弯,我又到了另一个浴缸里,这个浴缸里放满了水,还有一个人泡在里面,我从水中探出了头,发现居然是周蒲良泡在浴缸里,周蒲良一脸的轻松,只见他的手中拿着一小瓶的东西在那自言自语“第一大师说滴几滴香薰油会更舒服,不知道真的假的。”周蒲良说着就将香薰油滴进了水里,我突然看到周蒲良的神色有些怪异甚至是木然,只听他在那不停的叫嚣“我踹死你,用烟头烫死你,用刀划画你的脸,哎呀确实畅快。”

我感到了水里似乎有一种邪恶力量,使得浴缸里的水都沸腾了,泛起着一连串的水泡,我再次被吸进了下水管道,很快我又出现在了浴缸里,这个浴缸就是杜仲家的,当我出现在浴室内看到浴室内的情景时我惊的叫出了声,我看到一个浑身湿透的少女,全身粘满着黑色的灰烬,只见她扒在杜仲的身上,杜仲已经被吓的眼睛暴突,张大了嘴巴一点反应也没有了,女人慢慢站了起来,随后用脚死死抵住了杜仲的胸口,将杜仲踩在脚下,每一脚下去我都能听到骨骼碎裂的声音,更为奇怪的是她踩下去的每一脚都有一个奇怪的大脚印,少女缓缓抬起了手做出了一个劈砍的姿势,接着迅速用自己的“手刀”在杜仲脸上划拉着,少女身上滴下来的水仿佛是煮沸的开水或者说滴下来的根本就是火星,那水每一滴滴在杜仲的手臂上都如同形成了一个个被烟头烫伤的疤痕,杜仲无声的在地上爬着往自己的卧室爬去,直直我看不到。这一切都太诡异了,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清醒了过来。

我不停的喘着气,有种被水溺过突然冒出水面的感觉,我机械的转过头去望着老牛和曾有为,曾有为此时就连脸上的肌肉都在不由自主的颤抖,而他看我的眼神更为怪异,仿佛我就是一个充满超人力量的凹凸曼。

“三种力量在管道下汇聚,如果我没猜错第一志斌早就查明白了这一带的水管都是通的,他也查明白自己女儿的死因了,第一志斌一直在监视杜仲,当小周跟杜仲吵架的时候,他就策划了这起利用巫术不知不觉杀死杜仲的诡异手法了,小周落入了一个极度诡异的灵异凶杀案的圈套中。”老牛心有余悸的说道,他说完机械的转头望向了我“小苏…你太恐怖了,这是什么感知能力。”

我茫然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林方明说过我脑子里有淤血压住了我的视觉神经线,但我却没有感觉到视力变差,反而是能看到一切常人看不到和感知不到的东西。”

曾有为突然瘫坐到了地上,剧烈的喘着气望着我,接着不声不响就晕过去了。我和老牛只好抬着他走出了杜家,杜仲的老婆和儿子都诧异的望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卧室里干了什么。

曾有为在医院进行了简单的治疗就出院了,当他再次看到我和老牛时显得平静了许多,只是淡淡的说自己长了见识。在曾有为昏迷期间我和老牛查阅了大量的资料,终于查明白那神像是什么了,那根本不是神像!大体是关于非洲巫术的,非洲的巫术有黑白之分,而第一志斌运用的就是黑巫术,而那所谓的神像就是黑巫术当中的巫蛊娃娃,这种巫蛊娃娃无论以何种材质都有相同的功效,诸如纸、蜡、布、稻草等等,而第一志斌就运用了打小人作为掩饰来达到目的,他利用了特殊的香薰油使得周蒲良邪恶的意念进入下水道,找到了自己女儿的怨念,借用巫蛊娃娃还魂附体达到了杀人于无形的目的,那看上去有躯体的少女事实上就是一个纸做的巫蛊娃娃,就是一个纸人,没想到真是纸人杀人。当查到这些东西时,我们将所有的事情都串联了起来,这种用意念、怨念杀人的邪术还是第一次见到,想想都觉得可怕。

周蒲良的案子最终还是上了庭,毕竟我们不能告诉警察署长是意念杀了人,是纸人杀了人,法官也不会听我们


状态提示:第173章 纸人(3)--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