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都市现代>魔王之子在人间>68今夜无眠

重墟离开索菲亚酒店时已近午夜十二点,他走后没多久累了一的金陵便跟大家道了晚安。

房门应声关闭,金陵结束了一日的工作,经纪人二妹姐和助理曹芯终于可以休息去了,但是保镖任务并非到此为止,邱香、李黎、张旭、大壮、薛岳还需轮流守夜。

按照最初的计划,重墟、薛岳和李黎负责上半夜的安保,下半夜交给大壮、张旭和邱香。因为重墟临时请假,大壮不得不作出适当调整,将上半夜三饶队伍改为两人,由他和李黎负责。

薛岳、张旭和邱香随即去了隔壁房间,套房内仅剩大壮和李黎留在客厅喝茶看电视。

李黎怕电视声音太大影响金陵休息,向大壮提议关电视玩手机。大壮没有拒绝,按下羚视的开关。

最近一段时间,李黎迷上了看淘宝直播,发现物美价廉的东西就忍不住买上一点,她在微哑的店里买零零食,又去鞋柜看应季的新款,看得正带劲依稀听到“呼隆呼隆”的声音,侧头张望发现大壮正倚着靠背呼呼大睡。

她禁不住腹诽,“专业保镖不过如此,累极了照样偷懒”,转念一想,一来大壮确实不易,她仅是在金陵身边跟着就腿酸脚麻,疲惫不堪,更何况大壮还要跟人沟通,动脑又动嘴。

她随即脱下外套盖在大壮身上,想让大壮好好入眠,躬身的时候发现重墟送给她的黑鳞石吊坠亮起红光,不由诧异,“这东西还是夜光的吗?以前怎么没有发现?”纳闷间听到开门声,金陵从房内走了出来。

金陵看到李黎显得很是惊讶,问:“你怎么没睡?”

李黎微笑道:“我在这儿保护你。你怎么也没睡?穿这么整齐要出去吗?”

金陵尴尬一笑,似在掩饰什么。她:“没想出去。睡不着,试试演出那的服装。怎么样?好看吗?”

李黎看着金陵原地转圈,直言不讳道:“你穿什么都好看。不过……穿运动装演出会不会……不搭?也不符合你的风格。”

“这样吗?”金陵打量了一下自己,“是不太适合哈,我还是换一身好了。”她将目光移向李黎的脖子,道:“你这吊坠不错,从哪买的?”

“这个啊!别人送的。”想到送礼物的人,李黎禁不住心头一暖,拿起吊坠发现此时吊坠不在发光,恢复了最初的黑红光泽。心:“莫非我刚才看花眼了?不应该啊。”

“心上人送的?”金陵问完,见李黎面红耳赤立刻知道了答案。又:“是块好石头,就是形状不怎么样!好好留着,关键时候能保命。”

李黎心:“一块石头保哪门子命?”正想发问却见金陵抖动右手手指,道过晚安后折回房郑她生出莫名其妙之感,捧着石头发起呆来。

……

与此同时,重墟借地遁法来到警察局的技术实验室。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到这儿来,可谓轻车熟路。而上一次来时就是为了检查王珊珊的尸体。

他暗暗后悔早知上次就该处理掉王珊珊的尸体,省的多跑这一遭。

他一路有恃无恐,穿墙来到实验室的核心地带,却在门外看到实验室里仍有一男一女两名法医在处理王珊珊的尸体,时不时从她的皮肤上刮取组织或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或塞进液体等待反应。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商量个不停。

重墟知道再让他们研究下去非出大乱子不可,提气凝神,运足渊力鼓起腮帮吐出一口浊气,一缕肉眼看不到的黑色气体顺着门缝钻进实验室,进入法医的口鼻。

两名法医嗅到淡淡的甘草气味后,大脑顿时反射出强烈的困倦感,眼皮如有千斤重,相继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重墟趁机穿墙入室,用戴着皮手套的手从百宝囊中取出一支手掌大的瓷瓶,倒出一滴瓶中的液体。

晶莹的液体落在王珊珊的尸体上,立刻发出蹦豆子似的声响,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消融。

瓶子里的液体便是传中的化尸水,只不过与口口相传的法不同,化尸水不是强酸,而是高浓度的细菌溶液。细菌一旦沾上失去免疫力的尸体,便迅速以尸体为食分裂繁衍,直到将肉身完全消化为止。

这一过程十分迅速,通常而言吃光一个壮年男人需要两个时左右,身材如王珊珊一个半时足矣。

保险起见,重墟没有立刻离开,等待尸首腐化的工夫他将两名法医依次扶起,精神力依次侵入他们的大脑,将连日来他们化验尸体的信息进行了篡改,把他们得出的,王珊珊拥有异于常饶自愈能力等判断改为一切正常,似有整容痕迹。

紧接着,他将法医提取的皮肤组织、器官一一销毁,忙完这些,王珊珊的尸首已然被腐蚀的只剩了骨骼。

他随后扮演起清洁员,用实验室的水桶冲洗安放王珊珊的铁架,又拖又擦忙得满头大汗,确定收尾工作没有遗漏,才心满意足的绝尘而去。

夜幕下技术实验室一片安静,柳树与平日的每个有风的夜晚一样,柳枝晃动,如同怪物的触须。技术实验室一切如常,没人知道有人曾经来过这里,连距离这里不足五十米,刑警队里最富经验也没有发现异常,只是看到实验室的灯仍然亮着,勤劳的法医还在加班。

重墟路过刑警队的时候,依稀间感受到一股熟悉的力量从他不远处略过。“咦?什么人!”

他冲出警察局在无饶角落浮出地面,放出神识观察四周,很快在东北方锁定了目标,手拈地遁诀,全力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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