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之乔捏着勺子,长久地沉默着。

“少爷,你若是有心事,就给芳姨说说,整天这么闷也不行啊!有什么事说出来,总有办法的。”张真芳弯下腰,看着赵之乔的表情格外地忧心。她还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在赵家做事了,那时候她刚离婚,前夫带着儿子离开了红城,而赵之乔也失去了母亲。张真芳把所有的母爱和温柔都倾注在了赵之乔的身上,两人虽是主仆,可胜似母子。赵之乔从十岁开始离开红城在外面读书,就一直是张真芳在照顾他,两人也只有在寒暑假的时候才会回红城。

一直到赵之乔出国,伴随他生命中最长的时间都人都是张真芳。出国以后两人许久都没有见过面,赵之乔刚刚回红城就着了凉,高烧昏迷了两天。这两天,张真芳眼睛都快哭瞎了。

而她不知道,在赵之乔昏迷的这两天里,他已然经历了一番生死,心境和从前大为不同。

刚刚醒过来的时候,赵之乔一直无法适应,心里也一直惶恐不安,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张真芳许多次想和赵之乔谈心,赵之乔都没办法平复心情和她好好说话。

想起来,赵之乔的心里不禁非常愧疚。

“没事。刚睡醒,没什么胃口。”赵之乔把盘子给推开了些,道:“我就喝点粥就行,芳姨,你先去换衣服吧。穿漂亮点,好好打扮下。芳姨这么年轻,一会我们出门,别人都会以为芳姨是我姐姐。”

张真芳见他同意,立刻就高兴了,欢喜地道:“少爷就会逗人,芳姨都老成这样了,再打扮也没用。少爷,您先吃着,有什么就叫我。我去换衣服了。”

赵之乔含笑点点头,一直到张真芳走远。

芳姨说的对。这么闷着也不是办法……躲不过的,命运总会让他们遇见。躲着……也救不了赵家。与其这样整日忧虑,还不如振作起来,毕竟,未来三年的会发生的事情他已经提前知道了,关于纪骁的手段和狠戾,他也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一次,赵之乔不会再那么傻了,他相信未来可以改变。

红城这么多年几乎没变过样子,还是那样狭窄的街道,拥挤的楼房,街上的公共设施几乎没有一处是好的,这与那些光鲜亮丽的都市相去甚远。很多年来,红城一点都没有往现代化发展的迹象,街边的小吃摊,一摆就是二十年。

实际上红城已经算是这片最富饶繁华的城市了。

红城位处于山区,崇山峻岭将这里和外界隔离开来,也就是这几十年,这个近乎于原始的奴隶社会才被世人所知晓。红城的原住民过着古老的农耕生活,这里甚至没有货币,没有市场,交易靠的是以物易物。而这里也没有法律,统治者是土司,约束着红城的规矩是——力量。

不过,这一切大约都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了。

因为红城发现了金矿,引来了很多淘金者。有的人在这里发了横财,也有的人被垮塌的矿洞吞噬,尸骨无存。

源源不断的外来者让红城在短时间内从奴隶社会过渡到了现代社会。可红城的金矿并不多,能发财的人越来越少。于是大部分的人离开了,而有的人还是留了下来,他们发现,红城就算没有了金矿,可红城依然满地是黄金。

因为即使是现代社会,红城人血液里的凶悍和骁勇还在,他们依旧无拘无束,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挣一分钱,就要花五分钱出去。所以如今的红城,最兴旺发达的是服务业。

赵伯松也是外来者,十三岁的时候来了红城,早年间他挑着担走街串巷给人剃头。到现在,红城有一半的娱乐场所都是赵伯松的产业。

赵之乔走在红城的街头,感觉自己每次回来这里都只有很小的变化。

“少爷都走了四年了,红城这副样子。”张真芳一手挎着包,一手搭着赵之乔的胳膊,道:“外面好玩的多吧?少爷肯定都不想回来了。”

赵之乔摇摇头,挽紧了张真芳的手,道:“怎么会,爸爸都在这里,芳姨也还在这里。”

张真芳显然很高兴,容光焕发起来:“不过,红城到底是太小了,都没什么人知道。”

“不会,红城很出名的,外面的人都知道。”赵之乔的的眼里难道露出了些许真心的笑意,嘴角也上翘了起来:“我读书的时候,告诉别人我家在红城,他们都很怕我,还问我红城还有没有土司。”

“真的?那少爷怎么回答的?”张真芳只觉得有趣,满脸都是笑容。

“我就告诉他们,有啊,我们这里还没有开化,上学都带着武器。随时出门都在腰上别一把刀,手里牵一匹马,渴了就直接拿刀划马脖子饮马血。”

张真芳重重地拍了下手,大笑起来:“那些死读书的傻小子,也信吗?”

“怎么不信,他们都不敢惹我。”赵之乔挑眉,斜眼看着张真芳笑道:“芳姨你看,我像不像悍匪?”

张真芳笑着捏了下赵之乔白净的脸蛋,道:“哪有这么细皮嫩肉的悍匪?少爷这么好看的模样,整个红城都找不出第二个了。像是电视里演的那种……嗯……古代的书生,还是状元。”

赵之乔是长得像个书生,和红城粗犷的模样格格不入。他的长相完全遗传了乔姝,细嫩白皙的皮肤,精巧秀美的眉眼。他天生带着些艺术家的浪漫气质,加上从小的养尊处优娇生惯养,他总是挺直的脊背为他凭添了许多孤傲。

他就像是书里走出来的翩翩佳公子。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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