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玄幻奇幻>剑尊>第一百一十一章 群魔无首

诸魔渊的魔族,等级分明,律法森严,高下之分极为严格苛刻,最外围只有魔头,在往深处走五百里,就是魔将的范围,在走千里,就能遇到魔王,在走三千里,就能看到魔皇,在走八千里,就能遭逢魔帝。——

传说中,诸魔渊中还有比魔帝更高等的存在,魔尊,那是魔族至尊,受整个魔族尊崇。羽化天门上一任门主曾经冲进诸魔渊想要屠戮其中诸多魔帝,把诸魔渊彻底扫除,让魔族亡族灭种,但魔族一尊隐藏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怪物突然出现,跟他大打出手,最龖后两败惧伤。

魔尊,那可是炼化金丹,神通五重境界,强的可怕,寿达千载,能够移山填海,改天换地,使沧海化做桑田,白云变换苍狗的可怕存在。

王启年一行二十五人都修成神通,耳聪目明,夜能视物,身形矫捷,有连澄碧出手清杀路边魔头,偶尔遇到的一两只魔将在他手中也如土鸡瓦狗,一道剑影就给斩成碎肉,魔血流淌,尸身横卧。

将岸浑身大放光明,所到之处群魔乱舞,连澄碧剑化万千,杀伐果断,他们转瞬间就走了五百里,进入了魔将的聚集区。

这里地广魔稀,越发黑暗,阴冷潮湿。

魔将级的强者,都修成了人形,只是依旧保留兽身,他们个个都跨入了神通一重,修成了真元,按照魔族的说法,这叫魔元。称呼不同,却是一种事物。

魔元比人类的真元更加强大,具备更强的侵略性,更大的腐蚀性,能侵蚀人类的真元。魔将同样分三六九等,最弱的刚修成魔元,强些的化元为罡,凝聚出魔罡,在强一些的就凝聚出了神通种子,一旦将神通种子爆破,那此魔就立刻跨入神通二重,修成魔王之身。

魔王魔王,魔族王者,一尊魔王在魔族的地位,比神通强者在人类中的地位要高上许多,魔族,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完全遵循丛林法则的种族,对于上位者的意志,下位者必须执行,必须完全服从。

人类社会的好处在于文明,无论具体情况如何,总要尊重道德,遵守规范,要讲道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话有些过了,但还能说的出,至少没人敢当面严重反对。

敢当面严重反对的是傻子,私底下找借口找机会给别人使坏,这才有点聪明人的意思,至于真正的聪明人怎么想,太深奥,太复杂,说不清,道不明,庸人们无法猜测,不可揣摩。

聪明人迟早会成为上位者,成不了上位者的所谓聪明人不是缺乏契机,而是他不够聪明。

“这里是魔将聚集区,很多时候还有魔王降临,据羽化天门先辈记载,他曾在这里遭逢过一位魔皇。”王启年郑重提醒他们,“我等为人,此地是魔族聚集地,人魔不两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见到魔族别跟他们废话,直接杀了便是。”

众人精神一振,都知道,来到魔将聚集区就意味着要开始杀伐。

一个魔将值一百功绩,这不是一个小数字。

“人魔不两立,只要是人类杀了魔族,身上就会自然而然出现一丝常人无法察觉的气息,屠杀越强大的魔族,那丝气息就越是庞大,回到羽化天门后,可以通过特殊手段检查气息强弱,以此来换取功绩。”

连澄碧了然,他一直不清楚怎么计算功绩,毕竟空口无凭,红口白牙的,总不能你说杀了多少就杀了多少,听了王启年的解释他才明白。

“在走千里就是魔王聚集地,杀一头魔王有上万功绩,依我们的力龖量,杀魔王比杀魔将更合算。”王启年催促众人快走,他天人合一,神通无敌,相当于魔族的魔帝,什么魔王魔皇,都不放在他的眼里。

一个魔皇百万功绩,一个魔帝上亿功绩,这才是他追求的目标。

杀一个魔皇能顶的上百名魔王,万名魔将!

此时没有人敢大意,纷纷释放出自身气机,将岸身周光芒大作,他双手连指,璀璨光华凝聚成束,每一道光束都蕴藏无边伟力,贯穿魔将身躯,魔血流淌,尸身倒地。

成百上千魔将强者被光华吸引纷纷赶来,连澄碧朝云霓裳使个眼色,他杀了上万魔头积攒了不少功绩,现在诸多魔将来袭,他想云霓裳出手镇魔。

云霓裳微微点头,她身周紫蓝色电芒闪烁,雷声沸腾,纤纤素手朝天一指,遥远的目不可及的地方响起隆隆轰鸣,那是雷的轰鸣,那是电的咆哮,是苍天的制裁。

魔族修炼到魔将形态,就已经具备了人形,只是某些地方还是兽身,成百上千人身兽首的怪物呼啸咆哮朝光明大放的将岸扑来,其他高手刚想动手,云霓裳右手划落,白皙如玉的右手带着紫蓝色电芒轰然而出。

轰隆隆……

遥远的不辨天际的地方,成百上千道天雷轰鸣降临,每一道天雷都粗如水桶,蕴藏磅礴伟力,浩大刚正镇魔除邪的意志由苍天把握,将这些扑来的魔将全部轰成焦碳!

耀眼的电芒持续片刻就已消散,云霓裳收了神通傲然独立,身周紫蓝色电芒闪烁,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周围的虚空隐隐都有些动荡。

“好可怕的天雷神通!”人们惊骇无比,成百上千的魔将在云霓裳的天雷神通下全部成了焦碳,有几个肉身坚韧的魔将已经死了,但身体依旧一颤一颤,众人魔族的表皮被轰焦,内部却熟透了,传来一阵肉香,引的人食指大动。

“我曾听闻,上古时期魔族将人类当做血食。”连澄碧持着君子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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