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青春校园>文娱之父>第6章 装完逼就跑,真他妈刺激!

随着贝斯琴弦的弹拨,悠扬的旋律在秦叶指下轻轻飞舞,伴飞着未名的思绪,在这无名草坪的上空轻柔萦绕,恍若随风起舞的精灵。

贝斯,这是一种跟吉他非常相似的乐器,很多人甚至表示傻傻分不清楚。

它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吉他的音箱主要工作频段是中频和高频,贝斯则主要集中在中频,使得音色听上去低沉饱满,质感很强。

贝斯在抒情方面具有非常强的表现力,就如此刻,当那如梦似幻,引人遐思的音乐在秦叶指尖流淌出来时,众人心中都是忍不住赞叹了声。

就连那个像是吃了火药桶,一副“我就是天王老子”模样的金发男生,都无法从中挑出半点毛病。

只是,还没等他们将这一切表现出来,音乐忽然戛然而止。

几乎是下一瞬,就有好几个人不满地皱起了眉头。

虽说他们是在看热闹没错,但毋庸置疑的是,他们都是热爱音乐的人。又或者说,如果不热爱音乐,恐怕也进不了这所享誉世界的音乐学府。毕竟,音乐这东西,除了要有天赋之外,还需要有兴趣并且勤加练习才能学好。

而但凡热爱音乐之人,当听到一段如梦似幻的旋律突然戛然而止时,那心里真是憋得慌!

“怎么回事?”

“很好听,怎么不继续弹了?”

“没听过的旋律,但非常好听!”

“中国小子,快继续弹!”

有围观学生陆陆续续出声,催促秦叶继续,但他却是不管不顾,只是愣愣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

这……我什么时候能弹这么好了?

他的贝斯是什么水平,他自己还是知道的,只能说是一般般而已,落在周围这些人耳中恐怕就属于上不了台面的那种,但就在刚才,由他的手弹出的那段旋律竟让他产生了在听原版音乐的错觉!

实在太赞,太完美了!

这是咋回事呢?

脑中略一思索,秦叶就知道,这身体的原主人根本没学过贝斯。

这下子,他就更困惑了。

“嗯?!”忽然间,另一个发现让秦叶更惊奇了。

因为刚才在弹奏贝斯,他脑中自然而然就回忆起了曲谱,而让他震惊的是,那原本在记忆中有些模糊了的曲谱,此刻在他脑中竟是慢慢清晰起来,忘记了的地方全部记起来了,模棱两可的地方全部变明确了。

“卧槽!咋回事呢!”秦叶震惊了。

见他发着呆,既不说话,也不回应,有学生顿时不乐意了。

“到底弹不弹啊?”

“我等会儿还有事呢!”

“看来,你是继续不下去了。”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金丝眼镜男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只是一小段好听的旋律而已,其实连小孩子都可能碰巧瞎蒙出来,真正难的是创作一首完整的音乐。告诉我,现在你打算如何收场呢?”

“弹完了吗?”贝斯的主人接口道,“弹完了的话,请把贝斯还给我吧!”

“急什么急!”突然,人群中有人叫道。

“同意!有什么好急的?”又有人接口,“既然是创作,总要给些时间不是吗?”

那脾气火爆的金发男生也开口道:“即便他弹不下去了,刚才表现出的贝斯演奏水平也比你高!说到这点,我就很好奇,你们三个到底是哪来的自信,居然在这儿进行公开演出?!”

这家伙才刚帮秦叶说了一句话,就又开启嘲讽模式了。

不过,经他们这么一吵,秦叶总算是从震惊中回过了神来,知晓现在不是深思的时候。

“哎哎哎!我说你们吵什么吵?”秦叶看了一圈,道,“就不能让我花点时间思考下歌词吗?”

噗!

围观学生顿时喷了!

什么?你还要写歌词?!

无视他们的反应,秦叶再次轻轻弹拨手里的贝斯,悠扬的旋律如梦似幻,难以言述,竟仿佛能将听者的思绪也一同带飞一般,明快中带着点忧伤,梦幻中又满是浪漫,轻盈舞动之间,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前奏并不长,仅仅十几秒后,秦叶干净纯粹的歌声透过麦克风响了起来。

“toodbye-for-ter……”(虽然我们将分开度过这个夏天)

歌声一响起,秦叶自己就微微一惊。

这首歌该怎么唱最好,这个地方该怎么发声最合适……等等等等,所有的一切都仿佛是刻在他灵魂深处的最深层记忆,无需思考,宛若本能一般信手捏来!

这首歌,《h-a-kiss》,中文译为《以吻封缄》,在前世地球上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洗礼而不褪光彩,影响了足足几代人,被无数歌迷奉为经典。

有意思的是,这首歌最广为人知的版本并不是brian-on的翻唱版!

他将恋人间的分离唱得快乐、浪漫而又骄傲,没有了伤感,只有一种健康的心在跳动的感觉,使得他之前、之后的歌手都无法在这首歌上找到自信。

秦叶唱的,就是这个版本——bobby-vinton所翻唱的《h-a-kiss》!

纯粹而又梦幻的歌声缓缓流淌,伴随着浪漫到极致的歌词,这一刻,众人不禁沉醉其中。

“baby,i-prohis(亲爱的,我答应你)

i’ll-y-love-every-day-in-a-letter(我会每天把我的爱装进信里寄给你)

h-a-kiss(并以吻封缄)

……”

恍惚间,之前那两名学生相拥吻别的情景,竟又浮现在了众人眼前。

原本早已看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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